引用:
下面引用由xker-dv在 2006/07/11 04:48pm 发表的内容:
ftio请教你个问题:
宽容和原则怎么平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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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是人对人性善待论的一个诠释,更是我们对人的一种以换位思考的角色变幻后的一种缓冲释放的策略性做法。用通俗的话说﹐宽容就是“忍耐”﹐克制个人情绪﹐如果对宽容做深入的解释﹐应当是“在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对其他人的信仰﹑文化﹑意见和习惯﹐应当尊重﹑理解和共处。”
启蒙运动之父伏尔泰的一个论点,为宽容辩护的论点。伏尔泰问道,“什么是宽容?”他回答说:宽容是认识到我们人的可错性的必然结果:人孰无过,我们一直在犯错误。因此让我们互相谅解对方的愚行。这是天赋人权的第一个原则。
宽容的定义很广泛,包括待人、接物,容别人所不容,解别人 所不能解;宽以待人,容人大量。宽容的底线当然以自己的生活原则为准。不管怎样的宽容,是不能背离生活的准则的。
联合国的文件曾经对“宽容”有正式的定义﹕“宽容是一贯尊重基本人权﹐宽容不是对不公正容忍﹐也不是减弱或者放弃个人信念。 宽容的意思是﹐个人坚持信仰自由﹐也尊重别人坚持信仰自由。 宽容就是承认以下客观事实﹕人类各有不同的容貌﹑环境﹑语言﹑行为和价值观﹐这些是保护人权的要素﹐互相应当和平共处﹐互不干扰。 这个意思是﹐任何人不能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他人。”
人类文明发展以来﹐宽容是共同向往的理想﹐应当包涵以下四种精神﹕人性的尊严﹔全人类的平等﹔人权的普世价值﹔每个人都应当享有思想﹑良心和信仰自由。
原则则是根本性的本质的问题,是基于法律义务和法规制度上的贯彻和执行,任何做法如果偏离了原则,就会导致失误和问题。
两者之间的平衡点至于坚持把握原则性问题总体方向上的范围内,适用运用宽容。